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中秋、国庆 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纪检监察室发布日期:2019-09-12发布作者:纪检监察室浏览量:

各系(部、处)、院直各部门:

2019年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切实纠正“四风”,紧盯“双节”期间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车私用、公款旅游、违规公款接待、滥发津补贴奖金等易发多发问题,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坚决抵制节日不正之风。各级各单位要从严从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带头抵制不良风气,严格遵守“十个严禁”: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等节礼;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公款旅游、安排或接受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使用公车;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或电子红包等;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实物或其他福利;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借机敛财;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参观旅游的党员干部安排餐饮住宿等活动;严禁参加“一桌餐”、出入私人会所等违规吃喝;严禁奢侈浪费和各种变相违纪行为。要采取有力措施,严格执行节日期间值班值守、公车入库停放、公务活动用车以及公务接待预报告备查制度。

二、加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要持续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组织各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纪委、省纪委近期公开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新闻通报,通过打招呼、发信号等多种方式,教育引导和督促检查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各项规定。

三、主动担当,切实增强廉洁意识。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作为重要的政治责任,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领导同志要履行“一岗双责”,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常抓不懈。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要严格落实“廉政提醒函”和节前廉政恳谈制度,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廉洁过节,文明过节。

三、强化监督,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和各级党组织纪检委员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创新工作方法,紧盯老问题、关注新动向,整合力量,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对检查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线索严查快处,一经查实,一律按顶风违纪从严从重处理,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坚决做到零容忍、严惩戒,不留情面、不搞例外。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问责重点、抓住“关键少数”,对因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致使节日期间管辖范围内“四风”问题频发多发的,从严追究,坚决惩治失职失责行为,既严惩当事人,又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绝不允许挑战党规党纪的权威性、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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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