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系列专题讲座(第二讲)
信息来源:发布日期:2021-12-07发布作者:浏览量:

在国家宪法日这一重要时间节点,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推动学院师生认真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2021年12月6日在学院信息楼二楼会议室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

学院全体党群部门工作人员、专兼职思政教师、专职辅导员及学生干部、团干部参加了本次讲座。马克思主义教学部思政专职教师李扬春担任主讲教师。

首先,李扬春老师用生活中的案例,引入本次的主题。培训内容主要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形成和确立、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要求、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四个方面展开

李扬春老师强调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推动中国法治价值体系、理论体系、制度体系、话语体系全面成熟的历程,指出我们要深刻领悟党领导人民探索法治道路的百年历史发展脉络,坚定不移传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红色基因。

党的领导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坚持依靠人民为中心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立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唯一正确道路。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工作布局。习近平法治思想开辟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新境界,具有理论的引领力,标志着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的历史性飞跃;拓展了社会主义法治新道路,具有实践的指导力,标志着法治中国建设的全面性拓展;赋予了中华法治文明新内涵,具有历史的穿透力,标志着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创造性转化;为维护国际法治秩序贡献了新智慧,具有世界的影响力,标志着人类法治文明的时代性进步。

 

    通过本次专题讲座,增强了师生的法治意识、守法意识,坚持运用法治思维保护自身权益,推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围和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