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勤工助学管理规定(试行)
信息来源:图书馆发布日期:2019-04-26发布作者:图书馆浏览量:

勤工助学活动是指学生在图书馆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是加强学生实践、培养人才的有效途径,能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劳动意识,有利于学生受到教育、得到锻炼,也是对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有效资助。根据图书馆具体情况,特制订如下管理规定。

一、岗位确定:各部门根据工作实际需要上报勤工助学岗位数,图书馆负责对人员、岗位进行统一调配。

二、岗位招聘:首先由本人申请,经各系(部)辅导员推荐,报图书馆审核后,再由学生根据自身情况与图书馆的具体要求,双向选择确定勤工助学学生。

三、上岗培训:勤工助学学生在上岗前需在图书馆相应部门进行岗位职责业务培训,熟悉工作任务和要求、知晓注意事项,并服从部门的统一安排。

四、日常考核:勤工助学学生课余时间在我馆工作时,须严格遵守考勤制度和工作纪律。不做与工作、学习无关的事情;对待读者热情、和蔼,不能与读者发生冲突。

五、辞退辞职:对日常考核不称职的勤工助学学生,在做好思想工作的前提下予以辞退;勤工助学学生因故不能继续在图书馆工作,需向所在部门提交申请,经图书馆同意后方可退岗。

六、劳务报酬:勤工助学学生的劳务报酬标准与发放方式按学院相关规定办理。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