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寓日常行为规范
信息来源:后勤处发布日期:2019-06-12发布作者:管理员浏览量:

为 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管理和生活秩序,保障我校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发扬“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校风,促进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良好养成,使广大学生成为思想过硬、学风严谨、基础扎实、成绩优异、身心健康的合格人才,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范。

第一条 新生在入学前由各系部提供新生名单并由宿管科统一安排住宿,不得擅自调换房间,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换寝室的,必须经宿管同意。

第二条 要遵守作息时间,每天按时起床,按时清扫卫生,按时进教室上课并带齐学习用具,按时熄灯就寝。熄灯后,必须保持安静。

第三条 爱护宿舍设施,不得任意破坏,如有损坏照价赔偿。用手开门、关门要轻,不得摔门踢门。离开宿舍时要关好门窗。

第四条要爱护室内、外的墙壁,不准在上面涂写刻画,不得私自在墙上钉钉子挂物品。

第五条 严禁赌博、酗酒、打架、斗殴、起哄、喊叫、闹事、摔酒瓶、摔热水瓶、敲打脸盆、焚烧衣被物品等严重扰乱公共秩序等行为,由于打闹或管理不善而损坏公物要赔偿。

第六条  学生要搞好个人卫生,衣着整洁,发型大方,不浓妆艳抹,个人生活用品要摆放整齐、及时清洗。

第七条  男女同学交往以“自尊、自重、自爱”为原则,以道德为基础,以国家法律、校纪校规为准绳。男女交往文明、有度,行为端庄、举止大方。严禁学生在异性宿舍留宿,严禁学生在校外与异性同居,严禁留宿外来人员。

第八条  遵守公寓、宿舍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按指定房间、床位住宿,不准私自进入他人宿舍,严禁男女生互串宿舍。按时归宿,按时就寝,协调使用室内电话等公用设施,不影响他人。

第九条 公寓内语言文明礼貌,说话不夹带粗俗的字词,不谩骂、挖苦和取笑他人。

第十条  自觉保持公寓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倒垃圾,禁止在楼道或向楼下泼水、抛掷酒瓶等杂物,禁止在楼道内焚烧杂物。

第十一条 宿舍内不得私藏凶器、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不准使用高功率电器、“三无”电器以及蜡烛等物品以免造成火灾事故,危急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第十二条 学生要有较强的人身安全意识,平日注意登高时的人身安全,用电、用火的安全,不得安装和使用电扇、电吹风,电热袋,电热毯,热得快等用具,不得随便拆改电路、乱拉电线、乱安插座。

第十三条 学生必须节约水电,禁止浪费,做到人走灯灭,人走水关,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第十四条 自觉爱护学生公寓内公物,不随意挪动改变宿舍内基础设施的摆放,影响危害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第十五条 不准在学生寝室以推销、代销、中介服务等方式从事任何商业活动;警惕各种上门诈骗活动;不准将淫秽、非法书刊、音像制品带进寝室。

第十六条 注意寝室网络安全。遵守国家和学校网络管理有关规定,严禁接收或传播非法网站和黄色网站(网页)信息。不得沉迷网络,禁止通宵上网(限晚11:00前)。

第十七条 不准在学生公寓内停放自行车、电瓶车、摩托车等,不准在楼内堆放杂物;不得在走廊放置雨伞、鞋子、水瓶等物品。

第十八条 不准将动物带进学生公寓楼,禁止在学生寝室饲养狗、猫、兔、鸟等宠物(可养金鱼及观赏花卉等)。

第十九条 禁止在公寓楼、寝室内散发或张贴传单、启事、图画、标语、海报、广告光碟等宣传品。

第二十条 学生要尊重公寓服务人员,服从公寓服务人员的指挥,尊重公寓服务人员的劳动,积极配合公寓服务人员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