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 做一名新时代国家安全维护者
信息来源:资产管理处发布日期:2022-04-14发布作者:信息发布员浏览量:

——资产管理处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相关法律知识简讯

 

4月8日和4月12日,资产管理处分2次在院办203办公室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相关法律知识,会议由资产管理处副处长唐兰涛主持,处室全体人员参加。

2022415是第七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今年的宣传主题为:“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感悟新时代国家安全成就,为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首先,唐兰涛介绍了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由来,他指出:为了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维护国家安全而设立的节日,在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将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其次,大家共同学习了国家安全教育内容并通过观看《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片》视频进一步加深国家安全教育意识深入心中。国家安全主要包含“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网络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太空安全、极地安全、生物安全、深海安全”等16个方面。

会上,唐兰涛强调,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做到以下“六个不”:一是不能随意对军事基地拍照片、任性晒;二是不能造谣生事、发表不当言论,充当间谍;三是不能将电脑内外网混用,防范网络攻击;四是不能违法买卖东西,须在合法经营渠道购置;五是境外旅游不能随意携带外来物种入境;六是发现可疑线索不隐瞒,及时举报不犹豫。

  最后,大家认真完成了线上和纸质《国家安全知识竞赛》答题。

通过本次学习,处室的所有人再次掀起了学习、宣传、贯彻《国家安全法》的热潮。作为资产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对国家安全防范意识,营造“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做一名新时代国家安全维护者”的氛围;进一步筑牢反渗透、反恐怖、反颠覆、反策反、反窃密、反破坏的国家安全人民防线;进一步夯实维护好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