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贵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机构设置
信息来源:纪检监察室发布日期:2024-03-01发布作者:管理员浏览量:

中共贵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

委员会机构设置

纪委职责范围

学院纪委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根据授权依法履行监察职责,聚焦主责主业,深化“三转”,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协助学院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协助做好学院内部巡察工作,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建设。

2.强化政治监督。督促推动学院党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党中央及省委关于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决策部署等。

3.做实日常监督。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紧盯“关键少数”和关键岗位,突出对管人管钱管物、权力集中、廉政风险高或群众反映较多部门的监督。对学院选人用人、物资设备、财务管理、科研经费、基建工程、招标采购、师德师风等重点领域开展监督检查。

4.加大执纪审查力度。负责受理对学院党组织和党员的检举控告,负责审查学院党委管理的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问题,受理学院党组织和党员的申诉。持续加强作风建设,不断巩固和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驰而不息纠正“四风”。

5.严肃追责问责。对违反党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决策部署不力,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校内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以及监察对象,依据权限进行追责问责,或者向有权作出追责问责决定的党组织提出追责问责建议。

6.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协助学院党委抓好党章党规党纪的学习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党性观念和纪律意识,严明党的纪律。推进学院廉政文化建设,有针对性地开展正面宣传及反面警示教育。

7.开展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教育培训、管理和监督,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尽责的能力。

8.完成上级组织和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纪委办公室工作职责范围

纪委办公室是负责学院纪委日常工作的职能部门,与纪检监察室合署办公。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监督检查学院各级党组织和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学院决议决定和规章制度情况;

2.负责对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检查考核。开展廉洁教育,建立干部廉政档案并动态更新,及时做好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处置工作;

3.负责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审查调查工作,提出党纪政务处分建议,按照管理权限作出问责决定或问责建议,定期开展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做好执纪问责“后半篇文章”;

4.负责配合做好省委巡视工作,协助学院党委开展内部巡察工作;

5.负责加强内设机构管理,做好院系两级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和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工作;

6.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等。


纪检监察室工作职责范围

一、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负责协助学院党委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2.负责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洁文化建设工作。

3.负责廉政文化教育活动中心的使用,做好学习安排。

4.负责建立并完善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廉政档案。

二、宣传教育工作

1.负责党员干部的党风党性党纪教育和廉洁自律的宣传教育工作,弘扬正气,提高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勤政廉政的自觉性。

2.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对教职工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教师遵守学术道德的自觉性。

3.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搞好纪检监察网页建设,发挥网络宣传教育的优势,做到预防关口前移。

4.对监察对象进行法制、法规的宣传教育。

三、监督检查工作

1.监督检查党总支和党员干部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情况。

2.监督检查学院财务、基建(维修)、大宗设备(物资)采购等工作。

3.监督检查招生、招(投)标、教育收费等工作。

4.监督检查学院决议、决定、规章制度在学院各部门的贯彻执行情况。

四、组织协调工作

1.协助组织人事部门搞好干部队伍建设,参与对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的述职述廉及民主测评工作。

2.协助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做好干部的任用选拔工作。

3.协助组织部门做好对党员干部的考察工作,在干部任用选拔等工作中,就党员有关党风、党纪方面的问题提出意见。

4.协助党委抓好“三重一大”的落实。

5.参与学院对监察对象的考核、评议工作。

五、信访工作

1.受理党组织、党员干部对党纪政纪处分不服的申诉,并按职务权限范围提出意见或做出处分决定,维护党员干部的民主权利。

2.受理对党组织、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信访、举报;负责案件查办工作,纠正不正之风。

3.受理对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监察对象不服从行政处分的申诉。

4.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六、调研及制度建设

1.深入实际开展调研,撰写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以及专项工作报告和调查报告,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加强纪检监察制度建设并做好督促落实。

3.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