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管科财产管理与外包财产管理制度
信息来源:后勤处发布日期:2019-09-23发布作者:管理员浏览量:

财产是保障学生生活和教学的重要基础设施,维护校园财产安全是每一个师生员工应尽的职责。宿管科是学院宿舍财产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能,切实加强财产管理,减少财产非正常损耗,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损坏谁赔偿”原则,特制订学院学生宿舍财产管理办法。

第一条 宿管科对(外包公司)财产的交接

1、每年新生入校前,由宿管科对学生公寓、宿舍财产进行维修或更新,制作学生宿舍财产配置表、宿舍财产管理办法张贴在学生公寓和宿舍内,使学生心中有数。

2、宿管科在学生入住前务必同外包公司办理宿舍内的所有财产使用交接手续,宿管科负责人与外包公司负责人在核实所使用财产(包括消防等设施)完整无误后双方在学生宿舍财产配置表上签字,确保财产不受损失。

3、对空置不用的宿舍,宿管科与外包公司应及时在门上粘贴封条并加盖印章。

4、外包公司未经宿管科允许不得擅自把宿舍内的财产运出宿舍外或进行维修,同时以不能擅自把外面的财产运到宿舍内。

5、每年学期结束宿管科与外包公司对其学生宿舍财产进行核对清理后汇总上报学院。

第二条 学生宿舍财产的日常管理

1、外包公司聘请的宿管员应负责学生宿舍财产的日常管理工作,经常深入到每间宿舍进行巡查,对学生宿舍的财产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管理。

2、外包公司宿管员对发现损坏财产的不良行为、不良苗头应及时制止,对发现已造成财产损坏的人和事,应及时向宿管科和外包公司主管部门报告,做好损坏财产行为登记,并责令其赔偿,赔偿款交学院财务处,赔偿款收据存根交宿管科。

3、外包公司宿管员没有及时发现财产遗失或未及时报告损坏财产的情况,要追究外包公司宿管员的责任。

4、要保持宿舍墙面和地面卫生,如墙面有乱写乱画或有脚印等痕迹,由使用该宿舍的学生负责墙面维护清理费用。

5、宿舍外墙面及走廊墙面如发现乱写乱画或脚印等痕迹,由对应宿舍的住宿生负责墙面维护清理费用,如找不到责任人由宿管员负责。

6、外包公司宿管员负责对学生宿舍的财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并对检查情况及时向外包公司经理及相关科室、系部通报,检查督促财产管理办法的落实。如外包公司经理检查督促工作不到位,外包公司相关责任人要承担相应的财产管理责任,如无法挽回产财损失由外包公司进行照价赔偿。

第三条 学生宿舍财产损坏的处理

1、在检查中发现损坏的财产,由外包宿管员开出书面通知,由其所在科、处室、系部负责签收,并由科、处室、系部负责落实到责任人,追究其责任。

2、责任人对损坏的财产必须在一周内自行购买或维修,如在规定时间内不自行购买或维修,就由外包公司上报相关科室、处室对损坏的财产项目进行评价后由外包公司负责向总务处询价,购买材料由总务处负责,外包公司负责维修,购买或维修的费用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费用等金额统一上交学院财务处。

3、外包公司一律不得向损坏财产或遗失财产的学生收取任何赔偿费用。

4、财务处对学生财产赔偿款项每学期清算一次,如不及时交款,由财务处书面通知后勤处备案,学生毕业时,由后勤处书面通知学校有关部门停止办理该生离校手续和毕业证书的发放。如有关部门在接到通知后依然办理该生离校手续及发放毕业证书,要承担相应的财产损失责任。

5、对人为损坏财产现象,除责令赔偿损失以外,还要通报全院并处以损失财产等值罚款。

6、同一财产使用寝室(人员)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有第二次破坏行为,不但要对其在经济上加倍赔偿,并针对其行为在全院进行通报批评。

7、以上有关财产赔偿、遗失、损坏等均由外包公司进行与有关部门的联系追踪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