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训室是学院教学活动的重要场所,实训设备、人员相对集中,为了保障师生员工健康地学习、工作、生活,促进实训工作的顺利开展,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有效地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依据上级和学院的有关要求,结合本中心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实训室管理人员是第一责任人,上课时间必须坚守工作岗位,若发生安全事故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1、组织体系
成立由学院领导、中心负责人、实训室管理人员、消防安全员组成的火灾事故应急小组。
2、保障措施
为了做好应急预案的组织领导和指导工作,健全组织、管理制度、各尽其职,快速反应、高效实施。成立应急预案小组,各成员紧密配合行动,切实做到指挥迅速、实施有效、保障有力。
3、预防报警
1)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2)拨打报警电话119,报告内容为“……发生火灾,请迅速前来扑救”,待对方放下电话后再挂机。
3)在向学院、教育局、领导汇报的同时,派出人员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
4、应急处置
1)参加人员:在消防车到来之前,以校区内消防安全员和教师成员为主,其余人员(学生除外)均有义务参加扑救。
2)消防车到来之后,校内人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3)使用器具:灭火器、水桶、脸盆、铁锨、水浸的棉被等。
4)学院各级领导和教师要迅速组织人员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5)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和校区内的固定消防栓,以便于消防车辆驶入。
5、事后恢复
1)一般事故由资产与实训中心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组织专家对事故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整改措施和恢复重建进行评估和鉴定,形成调查报告上报学校。
2)对较大以上安全事故由学校相关部门和专家配合上级相关部门调查工作,尽快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关注师生及家属心理问题,调查事故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找出预防、预警和处置中的问题,及时修改应急预案,对管理上的薄弱环节进行有效整改。
6、责任追究
1)对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或突发群体性事件,如不及时汇报或虚报、谎报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2)对工作责任心不强,事故发生后,反应怠慢、推委、扯皮、激化矛盾、造成损失扩大、影响扩大、要对当事人、负责人层层追究责任,按学校制定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7、扑救方法
1)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作用各类灭火器。
2)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严禁用水扑救。
8、注意事项:
1)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火灾第一发现人应查明原因,如是电源引起,应立即切断电源。
3)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4)不得组织学生参加一线灭火。
5)发生火灾事故时,在向119消防指挥中心报警同时,也应立即报告学院有关领导和部门。
6)抢险救灾组等人员迅速疏散师生,撤离到安全区域。
7)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
8)在进行灭火的同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火势蔓延。
二、被盗案件处置预案
1、处置事件的组织:学院负责人、中心负责人、实训室管理人员、学院保卫处。
2、报警程序:
1)发现案件时应及时向中心负责人报告,然后由中心负责人向学院领导报告。
2)经院领导同意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3、处置措施:
1)接报后,学院领导迅速赶到现场,同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2)安排人员保护现场,同时向知情人了解被盗物品的名称和数量,并做好登记。
3)根据被盗物品的数量和价值,经请示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4)积极协助公安人员勘察现场,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4、注意事项:
1)此类案件一般内部掌握,知情者未经允许不得向外界宣扬。
2)注意保护现场,以便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3)各管理人员要做好工作,不要因此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学习秩序。
三、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1、如发生师生身体受到意外伤害时,应及时送伤害者到医院诊治。
2、向学院领导及保卫处报告,如果伤情重大,经院领导同意后可向相关上级部门报告。
3、迅速协助相关部门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并保存好有关材料。
4、妥善处理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