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勤工助学岗位的通知
信息来源: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发布日期:2021-03-31发布作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浏览量:

各校区、系(部)、处(室):

勤工助学工作是学院资助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为了使更多的学生得到实际锻炼,促进勤工助学活动健康、有序开展,培养学生自立自强精神,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充分体现资助育人功能,现将学院2021年设立勤工助学岗位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各校区、处(室)、系(部)根据贵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填写附件2《贵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请表》进行岗位设置,盖章签字后报到学院助岗中心(事务中心大厅3号窗口)。

二、学生招聘

1.学院助岗中心在收到岗位设置申请表后在1个工作日内向用工单位反馈岗位设置申请是否通过;

2.各用人单位在收到岗位设置申请通过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告知助岗中心采取自行招聘学生或请助岗中心招聘推荐的方式进行招聘学生,若逾期未报则视为自行招聘;

3.采取自行招聘的用人单位请在确定学生后通知学生提交《贵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勤工助学申请表》,岗位报酬将以学生申请表日期之后计算,具体以考勤表为准;

4.助岗中心招聘推荐的学生将于用人单位岗位申请通过后5日内送至岗位。

三、注意事项

1.助岗中心负责全校勤工助学具体工作,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指导。

2.所招聘的学生原则上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无法确定是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请助岗中心查询。

3.对于所推荐的学生用人单位不满意者,可向助岗中心提出申请重新招聘。

4.学生勤工助学工时由用人单位进行审核认定并填写《贵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勤工助学岗位考勤表》,学生工资按月结算,请于每月4日前提交上月考勤表。

四、联系方式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854-8751776

助岗中心事务信息部  蒙雨沙 15286070090

邮箱:2762911296@qq.com

用人单位负责人交流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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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doc
文件类型: .doc ecea225270be003a9137b0057d93a3a2.doc (118.50 KB)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