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中职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发布日期:2020-09-08发布作者:浏览量:

 贵阳校区、南校区:

根据《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印发<贵州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教[2020]95号)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黔教助发〔2019〕9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将2020-2021学年国家助学金评选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依据

请各校区严格遵照黔财教[2020]95号、黔教助发〔2019〕95号、以及《贵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中职国家助学金评审方案(试行)》文件要求,做好贫困生认定工作,开展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

二、评审要求

(一)贫困生等级认定

认真组织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做好贫困生等级认定工作,所有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必须纳入贫困生认定库。

(二)国家助学金评选

因中职资助子系统要求,每月20日需将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名单录入系统,请各校区抓紧时间按照要求评选,校区评审后将助学金享受名单报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将名单导入系统内。

三、资料要求

各校区认真做好国家助学金档案管理工作,建立专门档案,将学生申请表、评审结果、资金发放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建档备查。

贵州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承诺表.doc
文件类型: .doc 3be7e8b593cddace9a769f812e215bd5.doc (43.00 KB)

附10-1:贵州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docx
文件类型: .docx 26ef35bcd8281e089418eba6ad044320.docx (21.63 KB)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