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2019-2020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发布日期:2020-09-08发布作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浏览量:

 各系部:

根据《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印发<贵州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教〔2020〕95号)《省学生资助办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高校奖助学金有关工作的通知》《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正式下达2020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高等教育)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我院2019-2020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定对象

学院全日制在校高职二、三年级学生。

二、评定办法

参照黔财教〔2020〕95号文件附件2《贵州省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

三、名额分配

省教育厅下达学院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名额198名,根据2020年各系部在校二、三年级人数,分配名额如下:

系部

系部人数

拟推荐名额

备注

茶学系

190

11

向涉农专业倾斜

会计金融系

1294

60

 

机电工程系

314

15

 

建筑工程系

621

28

 

旅游管理系

298

14

 

商贸物流系

369

17

 

信息工程系

743

33

 

教育科学系

440

20

 

总计

4269

198

 

四、时间要求

请各系部于2020年10月23日15:00前将相关材料报至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五、评选程序

(一)在评定过程中,遵循自下而上、民主评选,坚持公平公正、认真负责、优中选优,严格执行三级评审(班级评议、校区评审、学院审定)、三级公示(班级公示 1天、系部公示 3天、学院公示 5天)制度。

(二)班级民主评议。学生本人依据文件条件提出申请,填写《附件2-1:贵州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班级要组成班级评议小组对申请学生进行民主评议,并公示。

(三)系部评审。系部奖助学金评选小组依据文件评定办法,严格按照办法进行评审,确定本系部拟推荐名单后,在系部公示 3天,并将相关材料报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学院审核、审定。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学院评审,对审定结果公示 5天无异议后,将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名单报院长办公会审议。

 2020年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评选相关材料.rar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年9月8日